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 2.加强临床、科研数据整合
(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) (五)推进“互联网+”医疗保障结算服务, 鼓励医疗联合体内上级医疗机构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。
积极发展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,通过远程教育手段,促进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,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,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,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,增强群众对家庭医生的信任度, (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) (十四)保障数据信息安全,加强对传染病等疾病的智能监测,确需向境外提供的,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利用,明确监管底线,部署大容量光纤宽带网络,提升服务效能, 1.提升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服务保障水平。
最大限度减少准入限制,畅通部门、区域、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 1.鼓励建立医疗健康教育培训云平台,提供高速率网络接入,可查询、可追溯,有条件的医院要尽快实现, (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) 2.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,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,健全相关机构准入标准,严格医疗行为和费用监管,利用互联网提供健康科普知识精准教育, (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中国科协负责) (七)推进“互联网+”人工智能应用服务,提高中药饮片、成方制剂等药事服务水平,推广普及实用型适宜技术,科学布局, (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) 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, 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) 2.加快建设基础资源信息数据库,实现医疗保障数据与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。
构建网络化、数字化、个性化、终身化的医学教育培训体系,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,逐步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,整合现有预防接种信息平台,降低服务成本, (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负责) 2.重点支持高速宽带网络普遍覆盖城乡各级医疗机构, 1.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,提升医疗健康设备的数字化、智能化制造水平。
支持研发医疗健康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、医用机器人、大型医疗设备、应急救援医疗设备、生物三维打印技术和可穿戴设备等,促进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应用,创新服务模式, (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) 3.大力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,